摘要:
个税起征点提高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,刚刚传来消息,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(每年6万元),除了到手的钱可以更多之外,还会对你这些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,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,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,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: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;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(每年6万元);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、继续教育支出、大病医疗支出、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;优化调整税率结构,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……一起关注这次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吧。
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增反避税条款堵税收漏洞
为堵塞税收漏洞,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,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、在境外避税地避税、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,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。
来看专业人士的分析:
1.个税改革的初衷很简单:不让人“吃亏”
据财政部统计,2017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增18.6%。个税增速连年跑赢人均收入增长,这一方面说明更多中国人富起来了,个税税基不断扩大,同时也在提示:要实现调节收入的初衷,个税税制应该与时俱进。
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: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同时,要增加子女教育、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,合理减负,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、迈向富裕。 也就说明:充分考虑到中国家庭的现状,合理减负就是个税改革的趋势和方向。
大家都知道,2017年底,美国艰难通过了税改方案,其中最明显的减税变化就是个人所得税率从七档降至五档,分别为0%、12%、25%、35%和39.6%。最高档个税征收门槛上调至100万美元,并取消了对医疗开支、领养费用、学生债利息支付等列举扣除项目。
因此有不少人就觉得,美国的税负比我国的轻很多,各种羡慕嫉妒恨。其实并不能一概而论:
由于美国的个税制度是综合制,最大优点就是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负担能力,因此它的改革将有利于居住在美国的更大范围的低收入人群,少交个税或者不用交税,减轻生活负担。与此同时,美国的富人将承担更多的税负。
——从这一方面来说,美国个税征收制度的收入调节比较合理,但不一定符合我国国情。
我国的个税制度是分类制,缴纳个税最多的人群其实是工薪阶层,我们每月拿着固定的收入,发工资的时候就把税扣了。
因此一提到个税改革,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个税起征点上调,起征点越高,需要纳税的工薪阶层人数就会越少。
不过目前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似乎已成定局。综合本次个税改革大趋向是要考虑到子女教育、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方面,让我们最大程度地获得应有的福利和待遇,因而我们应该关心的个税改革重点应该放在:
1、本次个税改革是否真的能向工薪阶层,尤其是新中产群体倾斜,不仅是咱财会人,其他行业的老百姓都明显感觉到家庭负担越来越重,尤其是我们的子女教育和医疗、房贷方面,负担亟待减轻;
2、长期以来,虽然个税只占我国税收收入的6%左右,但工薪阶层中工资不算高却要交税的人很多,是否能平衡一下,让高收入群体、其他收入方式的群体也缴纳个税呢?
3、个税改革是否能因地制宜,按照城市等级划分呢?或者分阶层按照不同的税率等级划分呢?
总之,我们希望个税改革能向着更加细化、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,也促使我们能享受到纳税后的保障和福利。
2.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,谁最受益?
网上有一些说法是,“就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到了5000,每个月也就省个20来块钱,起不来多大作用”。
真是如此吗?我们来算算就知道了。
举个范围最广的例子:
我们工资条里扣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呢?
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
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应纳税所得额=扣除各项社会保险后收入-扣除标准
扣除标准3500元/月
工资薪资所得适用3%~45%的超额累进税率
这是现行个税起征点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:
假设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业界猜测的5000元,按现有级距计算,月收入扣除了三险一金后:
从上表可以看出,低收入人群的减税效应比较明显,起征点提高后,对我们广大的工薪族是有明显的增加可支配收入效应的,真的不止省20块钱!
再举个简单的例子:
假设你在2018年3月份税前工资为8000元,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额为1000元,那么你应该缴纳多少的个税呢?
1)按现在的3500起征点计算,
应纳税所得额=(应发工资-各项社会保险费用)-3500
=8000 - 1000 - 3500 =3500元,
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,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,则适用税率10%,速算扣除数为105。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-速算扣除数= 3500×10% -105= 245元。
2)如果个税的免征额提高到了5000元,那么假设税率、工资不变的话,
那么应纳税所得额=(8000-1000-5000)=2000元
适用10%的税率,速算扣除数为105
应纳税额=2000×10%-105=95元
也就是说如果免征额提高到了5000元,
就会少缴纳150元的税!
再发减税红包,放水养鱼。个税调整提高至6万/年;同时增加反避税条款,赋予税务机关查补税款➕利息权利。合规依法纳税,成为必须,可与新月税筹服务部联系4000666573。